六盘水这类人的子女可自主择校,不受户籍限制
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切实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优惠,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赣发〔2017〕4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通知》(赣教发〔2017〕5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第20条关于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第一至七类高层次人才。
2.对《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适龄升学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可自主择校。
3.对《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升学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其中考分数,在全市范围自主选择上线学校就读。
4.对《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五至七类高层次人才,由高层次人才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或房产并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其子女适龄升学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5.《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出台前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比照上述《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七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适龄升学就读优惠办法办理。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4日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且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我市战略性新型产业和传统优势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和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
我市事业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文章来源:六盘水城事